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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垮塌庭审改用普通话

1999-07-15 来源:生活时报 郑 直 我有话说

本报讯本报一篇《庭审使用方言听众一头雾水》的新闻报道,引起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高度重视,高检日前下发《关于在检察系统内做好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通知》。近日,原中共綦江县委书记张开科涉嫌受贿、玩忽职守案在重庆开庭审理,该案的审理因改用了普通话而较之前两案更显清晰晓畅。

3月底、4月初,中央电视台直播綦江虹桥垮塌案的公开庭审,吸引了各方人士的普遍关注。但审判方和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均用方言陈述辩论,使不谙方言者听得云里雾里,直播效果大打折扣,同时引发了本报对国家公务员和窗口行业人员是否应在职业行为中使用普通话的思考。本报记者将此问题向国家语言文字管理机构和重庆方面提出,引起注意。在本报以《庭审使用方言听众一头雾水》为题报道此事之后,国家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专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构反映了本报的意见,得到高度重视。随后,高检以[99〗高检办发第35号文下发《关于在检察系统内做好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通知》。《通知》称,“近几年来,检察机关进行诉讼活动的情况由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直播、报道的情形不断增多,起到了宣传法制、教育群众、树立检察机关形象的良好作用。但是有些地方的检察人员在庭审和执法过程中使用方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效果。各地检察机关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号召检察干部在诉讼活动中,特别是在庭审活动中尽可能使用普通话,不断规范诉讼活动中的用语用字,逐步在检察系统中形成说普通话的良好风气。另据重庆市有关负责人士称,该地很多公务员并非不会说普通话,而是缺乏说普通话的氛围、意识和有关方面的明确要求。在高检下文之后,重庆一中院院长亦在张开科案开庭之际宣布:该法院今后将在庭审中推行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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